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者:张艳伟发布时间:2022-06-24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齐心协力加强学校教师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联席会议主题的需要,邀请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分管教师工作部校领导主持,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召集人,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校领导参加。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相关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文件和政策。

(二)信息沟通。交流教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查摆教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工作研讨。研究如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讨论教师工作相关制度、规划,分析教师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下阶段教师工作进行预判,重点就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会商,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措施。

(四)加强协作。集中智慧与力量,协调解决教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处理其他需要共同研讨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四、联席会议基本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提出,报联席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召开。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各参会单位,由各单位在三日内提交需联席会议解决的议题。每次联席会议至少确定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中心议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确定。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会议记录,根据需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会议完毕五日内送各成员单位。

(四)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呈报相关校领导和与会成员单位。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平时要注意收集教师工作的情况,积极参加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在会议期间应积极通报相关情况;会后应认真采纳会议提出的工作思路,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组成成员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推进我校教师工作。

(三)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联席会议形成的工作意见、决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联席会议工作落实情况。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