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规范

发布者:张艳伟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22

为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新闻宣传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和权威性,现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如下:

一、供稿规范

(一)为确保新闻的时效性,一般在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党委宣传部供稿。党委宣传部审核稿件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要稿件急发,请电话联系党委宣传部。时效性已失且超过3个工作日的稿件,原则上不予发布。

(二)为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投稿应通过学校官网的网上办事大厅OA填写“校内新闻稿件审核表”,稿件须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审初校,经党委宣传部二审二校、终审终校后进行发布。稿件如有修改意见,将反馈给投稿单位进行修改,再次“三审三校”后发布。

二、文字规范

(一)一般常规性活动的新闻报道,原则上不超过800字。重要或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二)稿件标题醒目准确,突出新闻价值,内容具备新闻基本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结构逻辑清晰,用语规范标准,无基本常识性错误和固定表述错误。

(三)稿件文件格式应为word、字体为宋体、字号为5号。

(四)稿件如附加表格,表格格式为文档表格,信息要完善。

三、照片规范

(一)新闻图片格式应为jpg格式,宽高比12:8,图片大小不低于1M,图像清晰,色彩适中。数量以1-6张为宜。

(二)规范发布新闻照片

1.一般性活动,新闻发布时出现大场景照片,主要与会人员关键活动的中景或近景照片根据情况进行选取。

2.重要或重大活动,新闻发布时出现大场景照片、主要与会人员关键活动(领奖、颁奖、作报告或发言、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的中景或近景照片。主要与会人员出席同一活动的多个环节时,可增加其在相应环节的关键活动中景或近景照片,原则上同一与会人员近景照片不超过两张。如活动中有上级领导、嘉宾或师生代表,新闻发布时可出现主要与会人员与上级领导、嘉宾、师生代表互动(接见、签约、揭牌、颁奖、合影等)中景照片。

四、采写规范

(一)党委宣传部着力于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策划、统筹、协调等主责,聚焦于学校中心工作,集中精力讲好经院故事。

(二)规范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新闻报道。校领导参与重大活动或重要工作(如党代会、教代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或学校举办其他重要专项活动时,党委宣传部统一负责摄影、摄像、新闻采写。

(三)分级开展新闻报道。对于非校级层面的活动和工作,新闻稿撰写及新闻照片拍摄工作由活动组织单位自行组织。党委宣传部可协助开展。

五、其他事宜

(一)省直领导:稿件和照片需经过省直部门或领导审核后投稿,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再发稿。主要校领导:个人活动稿件,讲话内容原则上不超过600字,个人照片原则上不超过1张。学校重要或者重大活动稿件,讲话内容原则上不超过800字,个人照片原则上不超过2张。副职校领导:个人活动稿件讲话内容原则上不超过400字,个人照片原则上不超过1张。学校重要或者重大活动稿件,讲话内容原则上不超过600字,个人照片原则上不超过1张。可根据活动情况进行调整。

(二)领导非职务性活动的稿件,例如,个人调研、学术活动等,不在学校官网发布,建议在相关单位网站发布。一般性的常规工作稿件,例如,校内协调会、现场会等,不在学校官网发布,建议在相关单位网站发布。

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