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30个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校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活动的通知》(鄂教师〔2014〕12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活动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不断创新师德教育载体,丰富师德建设内涵,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努力营造以德育师的制度环境,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开展“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讨论活动,提炼教师最美用语,明确教师禁忌用语,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规范职业行为,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努力更新教育理念,争做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
二、活动内容
“美语”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健康成长能够产生积极引导、激励作用的语言。“禁语”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成长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而应被禁止使用的话语。
开展“十大美语、十条禁语”征集活动,各院系要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征集讨论,从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学习成长的具体案例中,把最能引导和激励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话语提炼出来,把最容易对学生成长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话语查找出来。及时发现、大力推出最美用语背后的感人事迹,认真总结、深刻反思禁忌用语产生的不良后果。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出一批师德先进典范,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树立新时期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三、活动步骤
按照“立足学校实际、广泛深入讨论、层层征集推荐,综合评选形成”的原则,组织开展征集讨论活动。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讨论阶段(10月28日至11月4日)。各院系组织开展征集讨论,动员师生以班级、年级和院系为单位,通过主题班会、集中座谈、演讲比赛、理论征文、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用语征集讨论,形成有学校特色的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
2、推荐阶段(11月5日至11月20日)。各院系通过座谈交流、集中推选等方式组织征集讨论后,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学校将遴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上报省教育厅,并组织全校师生学习。
四、活动要求
(1)各院系征集不少于5条美语和5条禁语,并填写“十大美语、十条禁语”推荐表。每一例“美语”应包含对应的感人故事,每一例“禁语”应包含对应的相关案例。
(2)可从学生角度“老师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句话”、老师角度“我感觉对学生最有分量的一句话”、“我最后悔的一句话”等多个层面开展讨论,把征集活动引向深入。
五、征稿日期
10月28日至11月20日
六、作品提交
以院系为单位,将征集稿件电子档发送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1973780
党委宣传部 院长办公室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28日
附:“十大美语、十条禁语”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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