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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新闻思政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5-21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浏览次数:95 【字体: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维护网站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特拟定新闻思政网管理办法:

  1、 新闻思政网登载的新闻内容,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 新闻网站登载的新闻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 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 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学校秩序,破坏学校稳定;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3、 新闻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新闻的来源必须可靠。

  (1) 校新闻由各单位、院、系宣传员,校学生记者团提供;

  (2) 所有校内新闻正式发布前必须核实清楚,并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及当事人的同意;

  (3) 校外新闻必须来源于由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网站或各级新闻单位;

  (4) 境外新闻必须来源来于新华社、中国新闻社;

  4、 新闻网站所发表的新闻稿件,由宣传部负责审查,网站值班责任编辑把关上传。

  5、 要严密监控网站BBS论坛所发表的言论,凡发现有违反本规定前四条内容的要迅速报告网站负责人,立即删除,并作备份和记录。

  6、 新闻网栏目的数据必须每周备份一次,确保新闻数据库的安全,杜绝意外事故造成的新闻资料的损害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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