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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1-05-20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浏览次数:444 【字体:  

 

为进一步掀起精神文明创建高潮,开创公民道德建设新局面,搞好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细胞工程建设,把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在实处,根据鄂经院党发〔2003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关于“三个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为原则,以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为重点,以学院目标责任制的指标为依据,通过评选,进一步调动全院师生员工参加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为学院培养“四有”合格人才、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部门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政令通畅,令行禁止。成员之间协商共事,职责分明,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带头。

2教职工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领导与群众,党员与非党员之间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同志之间相互关心、相互爱护,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

3.工作效率高,完成任务好。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

4.教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正确对待荣誉和地位,有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蔚然成风,工作和生活秩序良好。部门所属教职工积极参加普法教育和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学习,遵守纪律,无吵架打架、无失职渎职现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睦,邻里友好。

6.重视员工培训,文化生活活跃。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岗位培训和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7.环境卫生好。积极打扫室内外卫生,自觉维护办公楼、宿舍区卫生;办公室文件资料摆放有序,整洁卫生,环境优美。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思考,踊跃发言,并坚持用所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2.工作态度端正,自觉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在“三个育人”中成绩显著,年度业绩考核为“优秀”或“合格”。

3.遵守法纪校规,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无不良嗜好;无计划外生育,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

5.积极参加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参加公益劳动,在文明创建和公益劳动中受到师生员工好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超计划生育;

2.受党纪国法处罚或处分;

3.贪污腐败,行贿受贿,吸毒贩毒,道德败坏;

4.因失误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

三、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由学工部、团委依据本办法另行提出,并组织实施。

四、评先程序

(一)先进集体的产生程序是:各单位按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向院文明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院文明办组织考评打分,提出候选名单;院文明委审查;院党委审批。

(二)先进个人的产生程序是:个人小结,部门推荐,院文明委审查,院党委审定。

五、评选比例

(一)先进集体严格按照条件评选,符合一个评定一个,不设比例。

(二)先进个人按全院教职工在册人数10%的比例评选。

(三)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比例由学工部、团委制定。

六、几点要求

(一)评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认真抓好,不走过场。通过评比,达到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风格的效果。

(二)参评集体和个人应有书面总结材料。

(三)教职工创建活动需有原始的文字资料,如创建工作安排,情况反映,活动小结,典型人和事的文字材料等。集体和个人的获奖情况,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学生的创建评比工作应与树立良好班风、班德、校风、校貌有机结合,与创建先进班集体、团支部、文明寝室、文明公寓以及优秀学生社团相结合。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考评表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考评表

 

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标准分

扣分

实得分

思想

 

建设

 

36

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在职工中访谈5人,每人1分,有负面评价则扣分

5

 

 

三个文明一起抓;有典型人和事

看实物,一个文明1

3

 

 

政治理论学习①有计划;②有考勤;③有记录;④有效果;⑤有90%的职工积极发言

查资料,看学习记录本,

每小项2

10

 

 

创建活动①有实际行动;②有完整的资料;③有经验总结

查资料、看实物

每小项2

9

 

 

重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学风、廉政建设,无违反政策、行贿受贿等问题

看典型材料

3

 

 

重视对外宣传报道,在校报上刊发稿件51分,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发稿12分,在国家级媒体发稿一篇5

看实物

6

 

 

工作

 

成效

 

35

教学、科研、教辅、行政等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

查资料

5

 

 

“三个育人”(各有侧重),成效显著

有典型、有数据

10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人际关系和谐、师德师风建设好

在职工中访谈10人,每人1分,有负面评价则扣分

10

 

 

把“三个代表”思想融入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之中,收到明显效果

看资料

4

 

 

教学单位副处以上干部每年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一篇文章。一人2分;管理、教辅单位副处以上干部每年撰写一篇理论学习体会文章(不少于3000字),一人2

看实物

6

 

 

道德

风尚

10

教职工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①无计划外生育;②无封建迷信;③无虐待老人;④无违反学院院纪院规现象

听汇报

每小项2.5

10

 

 

环境

卫生

10

办公室的环境布置有鲜明特色

看现场

2

 

 

保持办公室内整洁,桌椅柜等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看现场

1

 

 

文件资料管理规范,无丢失、无泄密、无随意堆放情况

看现场

1

 

 

室内外门窗、玻璃、墙壁、天花板无破损、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

看现场

4

 

 

荣誉室图文并茂,且有实物

看现场

2

 

 

社区

活动

5

教职工自觉参加社区或家属区的公共卫生清扫等公益活动。

听汇报

2

 

 

自觉遵守并宣传《武汉市民文明公约》和《武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本单位职工能熟记以上内容,并积极参加市民文明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

抽查

2

 

 

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得好

听汇报

1

 

 

奖励分

4

本单位或某项工作获省、市、厅、区级表彰,将按等级进行奖励。共同组织活动获奖者,均共同享受应得的奖励分待遇。

看奖励证书、锦旗、奖状

省级4分、市级3分、厅级2分、区级1

 

 

参评说明:1、为促进我院争创区、市、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特印发此考核细则,供各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参考之用。

2、各单位可参照此标准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将细则予以量化,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和有关获奖情况(另发表)报院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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