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维护山水藏龙论坛正常秩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有关制度和精神,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一切在山水藏龙所发布的信息(以下统称“发帖”)和行为。
第二条 用户发帖含及下列内容之一的,界定为严禁帖: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 故意损害国家政府机关或学校声誉的;
(九) 其他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第三条 用户发帖含下列内容之一的,界定为垃圾帖:
(一) 盗链帖;
(二) 广告以及含有广告内容、链接的帖子。未经本论坛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三) 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奇形怪状的符号或违规内容的帖子;
(四) 含有病毒、木马的帖子;
(五) 试发帖;
(六) 空帖。本坛不支持用零字节帖子作主帖。
第四条 用户发帖含下列内容之一的,界定为恶意灌水帖:
(一) 无意义的字符串, 空文章视为恶意灌水文章;
(二) 在回复帖中仅包含简短词语如:路过, 同意观点等重复回复三次以上的视为恶意灌水文章;
(三) 内容属聊天性质的主题文章, 在同一天内超过5篇的视为恶意灌水文章;
(四) 禁止相同内容文章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版面上发表或转载,违者将其所有灌水帖删除;
第五条 用户发帖含下列内容之一的,界定为不规范帖:
(一) 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帖子。请勿张贴与所在版面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二) 分散主题的帖子。同一主题的帖子应以回复的形式连载,请勿开辟不同主帖;
(三) 原已贴过的主帖修改稿。修改稿请在原帖中重新编辑;
(四) 主标题不规范的帖子。主帖标题一定要有内容,且不要在主题中加空格、“请某某阅读”等字样;
第六条 山水藏龙为了不断提高发帖质量,设立精华帖入选基本标准,精华帖将优先用于论坛首页、各种类型广告,精华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非第二、三、四条规定之帖;
(二) 优秀原创主帖,内容健康,有独到的视角,耐人寻味;文字优美,语言流畅,给人阅读享受;真情挚朴,打动人心;
(三) 有创意,能引出多数人关注的讨论帖;
(四) 有精彩观点交锋的回复帖;
(五) 精华帖子原则上只加原创;
(六) 不得因帖子多次发布于不同版块而重复加精,相同内容的贴子只能加一次精华。版主在给帖子加精前,应查看其精华文集,避免重复加精。
第七条 对违规帖处理包括:(1)锁定;(2)编辑;(3)屏蔽;(4)移动;(5)删除。
第八条 被界定为严禁帖或垃圾帖,论坛管理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且无需通知发帖人。
第九条 被界定为灌水帖,论坛管理人员可视具体情况作批量删除,并通知首犯者。
第十条 被界定为不规范帖,论坛管理人员可视具体情况作适当处理,同时必须给发帖者短信通知做友好提醒。
第十一条 对违规会员的处罚包括:(1)扣除积分;(2)编辑违规ID资料;(3)警告;(4)违规ID列入特殊用户组;(5)禁止会员发言;(6)禁止会员访问;(7)论坛通告批评;(8)删除违规ID;(9)删除注册信息,永久禁止注册。
第十二条 被界定为发严禁帖的会员,直接给予删除注册用学号处罚,并上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被界定为发垃圾帖、恶意灌水帖和不规范帖的会员,给予扣除积分或警告处分。
第十四条 对于使用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使用明显不符合论坛文化建设的ID和签名、使用与论坛规章制度相抵触的ID和签名用户,给予禁止访问或删除违规ID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对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管理人员的会员,给予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处分;严重不服从管理,辱骂管理人员,态度及其恶劣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山水藏龙论坛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